收到了
逮捕通知书之后,
犯罪嫌疑人家属应当立即考虑咨询并委托一位资深
律师展开辩护工作,以获取必要的法律援助。
根据相关司法法律条文所规定,犯嫌人的
直系亲族或
近亲兄弟姐妹拥有
委托律师参与辩护的合法权限。在整个
侦查阶段中,
辩护律师能够代表犯嫌人为其提供全面而周全的法律支持;
代理其提出
申诉与控诉事项;申请变更现有的强制性措施;向负责侦办此案的警方机构了解所涉犯罪嫌疑人和相关案件信息,提供个人观点和意见;甚至有权代表该犯嫌
在押人员,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会见和书面通讯交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接到逮捕通知书以后将会导致的直接结果便是被正式逮捕。这意味着被捕人员必须接受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的现实状况,并且这类已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若向公安
执法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办理
取保候审,那么这个请求很可能会遭到拒绝。人民检察院一旦作出
批准逮捕的决议,作为
执行机构的公安机关都应立即
严格执行,同时需将实际执行情况尽快通报至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