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民间所议定的借款月息达到2%的情况,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其已被认定为非法定有效的利率范畴。在双方
当事人达成的
借款协议中,若约定的利率未超过
借贷合同生效之际一年期适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RP)的四倍范围内,则
出借人享有向
借款人主张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权利。在此类情形下,若出借人诉诸法律程序,寻求司法机关对此项请求予以裁判支持,该项主张通常会得到法庭支持。
2、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另一种可能的情况下,即当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利息超出了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度,那么这类协议中的约定利息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在订立
民间借贷合同时,准确界定利率范围及定位法律红线,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