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交付至监狱之后,监狱有义务在罪犯收监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与罪犯
家属取得联络。此等通知应当在罪犯收监日算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而在监狱服刑阶段的罪犯,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是拥有会见其亲友和
监护人员的权利的。
《
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
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