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女方需要依照以下严谨的步骤进行
户口迁移事宜:
首先,要向即将迁入的辖区派出所提交书面的迁移申请;接着,在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愿意接纳的回复之后,向现有的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出境;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文件;随后,带着这份户籍证明以及相应的其他证明资料,前往拟迁入城市的市公安局户政科
递交迁移申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