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屋之后,倘若开发商宣告破产或消失无踪,首先需要明确房地产相关的所有权归属,随后便可向司法机构
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首先
购房者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该物业是不是已经成功申请
注销登记。倘若此项操作已经顺利完成,那么购房者可以凭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开发商已经依法成功注销登记的证明文件,连同
商品房销售合约及签约传真件、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前往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
同时,务必妥善保存好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所有重要
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司法机构提起
侵权或者
违约赔偿之诉。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