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您曾经遭遇此种困境,自然是无需过多担忧的。若在尚未达致法定的
退休年龄,便遭受不幸去世,那么对先前所付出的
养老保险费用,无疑是享有充分的权益追求
退保处理的。然而,在此之前,我们建议您妥善准备必备的相关证件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据了解,您应向相关部门
递交已故亲人的书面
死亡证明文件及其火葬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按照既定规程,您或是您的代表应当在投保单位,亦或您自己本人或亲朋好友的协助下,针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金额的
继承及退还款项这一关键事宜,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及时地送至相关部门。接下来,为了确保您或您的
代理人具备明确的身份地位,请对方为您出具一份养老保险的参
保证明。同时,您也应当向死者所属的社区提供详尽的死亡及继承证明资料。还有,您必须提供死者及
继承人的
身份证、户口簿以及
结婚证等相关信息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
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
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