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有权诉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
赔偿以及未签订合法
劳务合同时应支付的
双倍工资额度。根据相关
法规,
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若满足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形,则按照一个整月计算;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将视为半个月)。至于未签订合法劳务合同时所需支付的双倍工资部分,则是从劳动者正式
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到每个月的实际
工资标准的两倍为止(累计计算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支付金额时应先扣除公司在此期间已经支付过的相应部分。
2、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机构介入,以促使企业承担为其补缴
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内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当雇主自雇佣员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相当于额外两个月工资的金额。如果雇主违反了此项法律规定,未能与劳动者达成无固定期的劳务协议,那么他今后必须每月对劳动者支付相当于额外两个月工资的金额,直到双方达成无固定期的劳务协议之日为止。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