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
治安案件的
追诉期限设定为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如若违反
治安管理的行为在这六个月内未被相关部门(例如公安机关)发现,那么该行为便不再受到惩处。更为详细地说,上述追诉期应自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起算。然而若是此种违法行为存在持续或连贯的状态,则需自其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
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