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辈对于长辈负有奉养扶持的责任,这一份义务并不会由于
结婚或者成为了别人家的入赘女婿等因素而发生任何变化。在新婚之后,不管男女生哪一方选择留在原生家庭,作为
赡养人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照顾自己父母的职责。那些成为了女婿者也不再享有分割自己家庭财产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这其实只可以看作是他们自愿退出了对父母遗产的传承资格。
然而,他们却不能因为放弃了传承权,就借口推卸掉
赡养父母的责任。因此,即使身份变成了上门女婿,他们仍然有义务去照拂自己的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
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
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