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辞退员工的
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作为正规公司的正式雇员,如果被非法解职,那么就应依法支付二倍于正常经济补偿的赔款。在上述情况下的被解职,构成了非法解职的范畴。这些情形包括:
(1)员工在接触存在职业危害的工作之前,没有接受过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或是在疑似
职业病患者被诊断或者被医学观察期间的情况;
(2)在本公司内遭受职业病伤害或因公受伤,而被确认为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或情况;
(3)身体不适或者没有因公受伤,但是在法定
医疗期内的状况;
(4)在怀孕、生产和哺乳阶段的女性员工的状况;
(5)已在公司持续工作长达十五年以上,并且距离
法定退休年龄还差五年以内的状况;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