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是可以的。配偶拥有获悉对方可控资产信息的权益,而在法律体制下,夫妇双方对于
共同财产据有同等的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一旦某一位配偶持有其
身份证件、户籍文件以及婚姻证明等确认为夫妇关係的有效证件,便有资格向相关的工商行政、住房保障以及车辆管理等机构提交查证请求,该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应予以受理,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档案资料作为回应。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