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一审判决之后,
二审发生改变判结果的可能性并不一定很高。
然而,判定是否会做出更改主要取决于
一审法院对于案情的严谨司法判断,其法律应用及把握的准确性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明显的法条适用问题或漏洞等等。
同时,也需要把握其他可能对裁判公正产生影响的因素,若以上因素均无法确定,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原判决进行更改。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
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
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
当事人或者
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
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