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事务中,若小孩之
监护权归属于父亲,那么作为母亲就应当支付必要的
抚养费用。
然而,倘若夫妇二人已经缔结相关协议,亦即对抚养费用有另外的规定,那便另当别论。
离婚诉讼结束之后,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获得对孩子的抚育权,则法定的责任便是向对方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离婚而自然终结。无论在
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子女都是父母共有的。尽管离婚的事实无法避免,但是父母对于子女仍然享有善尽生活照料、进行教育引导的法律权力以及应尽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