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得到财产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两个人的婚姻关系确立后即可添加对方的姓名至此类财产之上。若所
购房屋的款项已全额结清,并无任何贷款负担,那么自双方完成
结婚登记手续之日起,即可以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关事宜的办理,将配偶之名列入
产权共有人名单之中。
然而,若房屋购买款项尚未完全支付完毕,且尚欠贷款未予偿还,则在此情况下,
房产证便无法增添您的姓名,因此时权属归于银行所有,需待
偿还贷款义务达成后方可实现该项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