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明确指出,我们时常所提及到的
征地补偿款项,实际上主要由三个组成部分:即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贴费用以及青苗补偿费用。在这其中,安置补贴费用和青苗费用通常会直接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区域的农民手中,而唯独土地补偿费用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分配,因此此环节往往成为引发争议的焦点所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
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