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职期尚未到期,但允许提前离岗并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
法规。当职工
递交辞呈之后,用人单位有责任于一个月之内着手处理员工离职事宜,并无明确规定需等到一个月期限后方可进行安排。且相关法律条约的制定初衷在于尽可能减少员工离任对企业运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当用人单位已经充分做好准备时,就有权将已提出离职之员工的离职事宜提前安排妥当,这无疑是合情合理的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