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人身遭受损害并经鉴定为
轻伤二级之后,公安机关未采取相应措施,此种情况下,您可以将相关投诉提交至该公安机关内部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或者向此公安机关的上级单位或当地检察机关提出
申诉,以便他们加以干预和处理。在此类事件中,造成轻伤二级后果的施暴方可能已触犯了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条文。在公安机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确定案件成立之后,对于已经实施
违法行为或者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约束性
拘留等
强制措施。若对方之
犯罪行径较为严重且符合
逮捕所需条件,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逮捕。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不需判处
刑事刑法,也应对其处以一定程度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
立案的
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
证据材料。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