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争执冲突中,若警方未能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不意味着必须要求
当事人接受
拘留,而是要依据实际情形判断是否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而做出包括
警告、罚款、
行政拘留等在内的相应处理决议。
2、假设警方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若您对此存在疑虑或不满,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而非派出所作为被告,因为派出所在此过程中仅扮演调停者的角色。
然而,若警方根据调查结果对您做出惩罚决定(例如进行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且该决定由县级公安局及以上机构作出,您对于这一决定有异议,则有权发起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
3、若造成的伤害达到
轻微伤及其以上等级,则可能被视为
刑事犯罪予以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
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