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有了新的调整,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如下:此项政策规定卖方应承担
增值税,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持有
房产证满两年可以获得免缴优惠,然而在房产证低于两年期间,则需要按照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五全额纳税;
至于
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房产证在五年内或已超过五年但并非唯一房产,那么将依交易额与原值的差额部分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反观买方,需实施
契税缴纳,对于90平米以内的首次
购房者或是第二次购买的
消费者们,税率统一为总交易额的百分之一;而对于首套购买面积大于等于90平方米的消费者来说,税率则提高到总交易额的百分之1.5;若购
买房产为第二套,税率则为总交易额的百分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契税法》第三条
规定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提出,报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由同级代表大会决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单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
房屋产权转让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