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办
著作权之际,请将有关的申请表、申请人
身份证明、版权图样以及详细的创作说明书等一系列相关文件提交给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经该部门核实无误后,将会颁发相应的作品登记证书以确认相关权益。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
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
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
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
委托合同)。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