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
帮信”
罪名被判处六个月
有期徒刑未必能够获得
缓期执行。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人
民法院已经对案件作出明确的判决后,此时将不再适用于缓期执行;另一种情形出现在检察机关所给出的
量刑建议是六个月掌握有期徒刑,但相关的审判工作尚未开始进行时,如果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具备缓期执行的相关条件,那么他们仍有可能通过恰当的程序和方式获得缓期执行的机会。
然而,这需要检察机关充分考虑
犯罪情节和各种因素来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