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
刑法法律
法规,实施
行贿犯罪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任一情况,方可被定为"
情节严重":
行贿金额达到了一百万圆人民币到五百万圆人民币之间; 行贿金额已超过了五十万圆人民币但在一百万圆人民币以下,并且其还兼具如下五种情况中的任一种或多种: 《关于处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中列出的第一条款目至第五条款目所描述的情况;以及其他情况下足以表述严重性的情节表现。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向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
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