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无责一方在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
误工费用,应当由负有过错之责的另一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若涉及到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情况,则应依照各自主张的过错程度以及责任比例进行合理分配。值得强调的是,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关于误工费的具体索赔额度通常会依据受害者的实际误工期以及其收入状态等多个因素来综合考虑并确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