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普遍意义上的
犯罪行为人,其
刑事拘留时长上限为三十七日。在正常情况下,
行为人在面临
刑事诉讼时所可能遭受的
拘留期最长期限为十四个自然日。而对于那些涉嫌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他们可能需要承受的
拘留期限则最长可达三十七个自然日。换句话说,一旦被采取了拘留措施,
当事人有可能在最多三十七个自然日后便会获得
司法部门的
批捕许可。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