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若不幸被判定为
拘役、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等情况,则在其服刑期间内,将不再需要缴付
社会保险费用,相应的
缴费年限亦不会予以累计计算。实际上,缴纳社会保险可采取如下三种途径:即由用人单位代为支付;作为灵活就业者自行购买;或者选择投保
农村养老保险。然而对于前者,存在因
犯罪而无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之困境;即他们已无法通过上述任意一种方式继续缴纳
社保。
因此,当某人被收押或处以
刑事处罚时,其原有的社保权益仍然受到社会保障机构的保护,只要他在回归自由后仍然拥有工作能力并有意愿缴纳社保,那么他是能够恢复社保的后续缴纳的。
《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