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涉案人员是否需要被
拘押至看守所,并非绝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主要负责
羁押依法被
逮捕和已受
刑事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同时,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剩余
刑法不足一年的罪犯,因不适宜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服刑而由看守所监管。
2、但需注意的是,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之际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若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将不予收押:
首先,患有精神疾病或感染有急性传染病;
其次,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在羁押期间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或无法独立生活的状况,但这并不包括罪大恶极且若不羁押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再者,若罪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一岁以下婴儿。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