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致残者所享有的各类
赔偿款项,以下是详细说明和计算方式:
1. 一次性
伤残补贴:此项按照
工伤者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实发工资乘以个数为标准,其中,十至十级分别对应为九个月、六个月及三个月不等,五级则为十八个月的
工资标准。
2. 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依照国家
法规,对于
五级伤残者,其享有十五个月的自身工资作为医疗补偿。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地,在法律规定中,
五级工伤者有权享有十五个月的自身工资作为就业补偿。
4. 其余有关医疗或就业方面的其他费用,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值得提醒的是,若
劳动者在五级伤残的情况下仍然希望留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可根据自身状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
然而,如果无法找到合适的岗位适应,用人单位应每月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
伤残津贴。同时,根据相关
劳动法律规定,五级伤残本人
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将作为月度伤残补贴标准。另外,当劳动者因五级伤残而终止或解除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关系时,除了享有基本的
养老保险待遇外,或在出现死亡事情以外,
工伤保险基金还会向他们提供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作为终结
劳动关系的过渡手段。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身
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