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滞纳金设有上限,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8000元,即使超出了此范围,也同样适用最高8000元的标准进行计费。而
社保滞纳金这个概念,主要是针对那些未能严格遵守规定,定期及时、充分地向员工购买
社会保险支付费用的雇主们,由社保费用征收费务机关限期完成缴纳或者补充完整相应款项。如果实在无法尽职履行义务,他们势必要承担相当数额的滞纳金的支付责任,这份滞纳金按照每天额外百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计算,并且自欠款日期起即刻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