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
犯罪者进行
刑事追责的
有效期为20年。然而如若在这20年内并未发现
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出现,就不需要对其进行追责。但如若在20年后,被发现该行为可能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大或有
证据表明需再次
追究责任,那么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批准。同样,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展开
立案侦查甚至人
民法院已受理了案件后,犯罪者试图逃避调查或审判的,这种情况下将不再受
追诉期的制约。此外,若受害者在追诉期时间范围内提出指控,即便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却未予立案处理的话,也不受20年追诉时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