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 293 条明文规定,如若有任何一种
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妨害,则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的严厉惩罚:首先是随意滥施
暴力伤害他人,行为性质恶劣者;其次便是追逐或拦截他人,乃至进行
侮辱、谩骂以及恐吓他人,性质极其恶劣者;再者就是强行占有、索取或是任意毁坏公私财产,
情节严重者;最后是在公共场合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
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危害结果的严重性、
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某些情节相对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也有可能被判处
缓刑或者免于
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