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赌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其严重性这一问题,关键并不在于参赌金额的大小,而是取决于行为本身具备的性质。一般而言,若某人以营利为终极目的,组织或加入群众进行赌博活动,又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来源,那么他就可能构成了赌博罪。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有人明知道他人正在实施赌博
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服务、通讯协助、费用结算等直接的帮助,那么这种行为也会被视为赌博罪的
共犯来处理。在评估网赌金额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时,我们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赌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意志力、身体状况、家庭生活以及未来发展都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它也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