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观念中,若
行为人对于自身所从事的销赃活动并不知情,通常其行为将无法被界定为
犯罪。然而,即便如此,行为人也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在明确规定中,
销赃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确的
主观故意,明知自己所参与的是犯罪所得的
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等活动。若行为人的确对于其参与的销赃事项毫不知情,也就是说,其并无明显的明知或应知的主观故意,那么这就不符合销赃罪的
构成要件。然而,尽管行为人的行为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举例来说,他们可能需要归还
赃物或者
赔偿受害人的
经济损失。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案件的具体处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如您对此类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