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对方拒绝接收
合同违约告知函这一情况时,该行为并不足以影响告知函本身所具备的法律效应。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告知函的内容完全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可以充分证明已经成功送达到对方手中,那么即便对方选择拒签,我们仍然可以将此视为有效的送达方式。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可以采取诸如经过公证机构见证送达、通过邮政快递进行送达等多种途径来保存送达的相关
证据。此外,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更为全面的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告知函中详细阐述对方违约的具体事项、相关法律依据以及您对对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