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关于
欠款债权债务纠纷的
诉讼程序的
立案管辖范围,往往依据被告方的实际住所地址或协议执行义务的场所确定。然而,具体的管辖法院的确立,还需结合具体
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和判断。其中,被告的实际住所地址一般包括其
户籍所在地抑或是长期固定居住地;若涉及到被告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况,则应将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视为被告所在地。至于协议执行义务的场所,即为合同明确规定的履行责任的地点。若
欠条并未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约定,则可将接受款项一方所在地视为
合同履行地。在欠款债权
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原告方即为接受款项的一方,因此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亦具有相应的
管辖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内容仅为一般性的原则性规定,实际情况可能因案而异。如您计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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