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法规的框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会因征收到联邦政府而有所更改,此时
土地所有权将归属于广大的国家。参照有关规定,我们了解到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共有的财产,这其中包括了各村农民集体、村内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以及乡(镇)级别的农民集体。然而,当国家为实现
公共利益的需求时,有权依法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土地进行征收。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
保证被
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征收土地所产生的补偿费用主要涵盖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