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实际被
拖欠款项的数额上限作出明文限定。从普遍意义上看,一旦
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且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债权利便有权启动
司法程序,向法定
管辖机构提出
起诉请求,继而追索
债务人应付之欠款。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
司法诉讼环节中,作为原告方的
债权人需举证证明欠款事实的确凿存在,这其中包括了
借款合同、债权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等。若涉及到的欠款金额较为庞大,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启动司法程序之前,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获取更为详尽的法律咨询以及操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