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
民法院自受理
立案申请之时起五日内须向被告方送达
起诉状副本;而被告方则应在收到副本之后的十五日之内提交书面
答辩状。而对于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再次向原告方予以送交副本。然而,实际的送达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法院的工作效率、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送达方式等等。因此,作为原告方,请您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同时确保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
保证能够及时接收到法院的相关消息。假如您身为被告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务必尽快着手准备答辩状。若需要获取更为详尽的法律信息,我们建议您寻求当地法院或者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