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是一种特殊的
犯罪行为,其特征在于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运营专营货品、专卖商品或其他受到限制出售的物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受法律、行政规范所约束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等行为,以及进行其他妨碍公正交易、破坏市场正常秩序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凡有以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导致市场秩序紊乱、影响恶劣,
情节严重者,应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附加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1)未经政府许可,擅自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限制出售的物资;(2)私自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受法律、行政
法规所约束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在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4)其他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非法经营数额高达五千万元人民币的案件,无疑属于情节极其严重的范畴,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