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诠释所界定,对于获判
实刑且经由特殊途径
监外执行的
犯罪者,其在监外服刑之期数皆应纳入刑期内。所谓“监外执行”是指对那些被判处
拘役、
有期徒刑等
刑罚的罪犯,若因其具备特定的法定情节,导致其无法在监狱中正常执行刑罚,则依照法律规定,暂时将其置于监外进行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在计算刑期时,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的时间必须与在监狱中的服刑时间相加计算。然而,若在此期间内,罪犯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被发现不再适合继续实行监外执行,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回到监狱中接受刑罚,同时,监外执行的时间也不能再计入刑期中。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刑期计算以及法律适用可能会因为每起案件的独特情况而产生差异。因此,如您对此方面有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的
律师或司法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