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系指故意隐匿、变更、购买、代为出售以及通过其他手段掩盖、隐藏已知属于
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之物品及收益的行径。对这些销赃
行为人来说,依法退赃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中明确列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那些故意掩藏、转移、购买、代为出售或者利用其它方式掩盖、隐瞒非法
犯罪所得及其
孳息的人,将会受到法定的
刑事惩罚,即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可能还会面临
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接受罚金的
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销赃者能够主动地退还
赃物,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一种可以减轻
刑罚的情节,从而有助于降低他们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退赃还有助于弥补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然而,如果销赃者拒绝退赃,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