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涉及到一岁婴幼儿的
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首先将母亲作为首要考虑对象。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而言,应与母亲共同生活。然而,若母方存在特殊情况,则可能会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交由父亲负责
抚养。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1. 母方身患长久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重症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2. 尽管有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责任,而此时父方又坚持要求子女跟随他生活;3.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子女确实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与母方共同生活。值得注意的是,抚养权的最终决定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子女本人的意愿等多方面。如父母双方对于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自行协商解决,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诉求,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