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即是对于那些已经被法院依法判定有罪,并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的罪犯,经由法定程序予以宣告已经构成
犯罪,但暂时不上诉,不过行其所被判处的
刑罚。而在
缓刑期内,罪犯需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并且自觉服从司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察;其次,要依照缓刑考察机关所指定的标准和要求,如实向其汇报自己的个人生活、工作状况以及各项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动向;再次,罪犯需要严格恪守缓刑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与他人进行私下接触或交往;最后,若罪犯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者迁居他处,必须事先征得缓刑考察机关的同意,并获得相应的批准。只要罪犯在缓刑期内能够做到以上几点,那么当缓刑期结束后,原先所判处的刑罚便无需再行执行。换句话说,对于享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罪犯来说,只要他们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就可以免于入狱服刑。然而,如果罪犯在缓刑期内违反了上述规定,或者在缓刑期间又重新犯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未被判决的罪行,那么缓刑将被撤销,并执行原
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