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下注与供给博彩场所均属于
非法行为,然而供应博彩场地的情况通常更为严重。赌博活动自身是对
公共秩序及安全
法规范令的违犯,严重时甚至有可能触发赌博
犯罪。然而,供应博彩场所,却为赌博行为创造了环境与便利,这很容易导致赌博活动大规模且广泛性的发展,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从
刑事处罚的角度出发,供应博彩场地的人员可能会承担更重的
刑法责任。例如,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组织
聚众赌博或是以赌博为终生职业的,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要缴纳罚金;如果
情节严重,那么刑期将增至五年至上十年之间,同样需要征收罚金。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供应博彩场地的
违法性质与法律后果相对而言要比仅仅参与赌博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