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破产企业的员工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们主要考虑到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以及他们正常的
工资收入水平。经济补偿将按照该员工在我方公司所服务的年份,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
标准工资作为
赔偿。至于不足一整年的情况,我们会按照实际月份来核算;倘若只有更短时间的服务,则我们会向那位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在此需要提及的是,我们所参照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离职或
协议终止之前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合法工资。同时工作年限的计算也应从员工开始效力之日算起。如果员工本人的月工资超出了我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我们向他/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以同样三倍的数额为准,而补偿年限的上限设定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