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状况之际,关于其所负
债务的
处理方式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依照该流程,企业需要首先向当地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
破产清算的正式要求,在展开破产清算工作的过程当中,将会组建一支专门的
清算小组来负责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点、估值以及相应的处置。经此环节产生的所有资金将会根据一定的优先级来依次偿还对应的债务,具体而言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偿还给破产后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及全体现有利益相关者的债务;其次是支付员工的薪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
补偿金;再次是清偿所有未缴纳的税款;最后才是用于偿还普通
债权人的
破产债权。若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那么对于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部分,将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此情况下,股东仅需以其实际
认缴的
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如果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有任何
虚假出资或者
抽逃出资等
违法行为,他们就可能被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