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团伙诈骗类事例而言,是否将多个案子合并为同次庭审,主要取决于个案的实际状况。一般而言,若是涉及的事例事实彼此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且各
犯罪嫌疑人在涉嫌的
犯罪中行为彼此间具有较强的连贯性和综合性,那么这些事例便有可能被合并在同次庭审中进行审理。这种做法有助于法官从全局出发,更加深入地了解事例的真实面目,进而提升
诉讼程序的效率,确保审判结果的公平公正。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例如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处于在逃状态,调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展开或某些嫌疑人因特殊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席庭审)等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部分被告人会先于其余嫌疑人受到审理并作出判决,而剩余被告人将会按照各自情况另行处理,并可能会分别安排庭审时间。总的来说,关于是否将多个案子合并成一次庭审,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后再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最终由法院做出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