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职工
工资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依据我国《
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当
破产财产能够满足当前
清算之必要成本与
公共利益债务的清偿之后,将会依循以下特定顺序对剩余资产进行偿付:首要任务便是向已有的员工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收入及其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其次,是将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予以偿还;最后,则是依法履行并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确保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工资的具体范畴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进行界定,同时还需遵守一定的时间期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执行及分配工作将由
破产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