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点是侵犯公民通信自由这一基本人权的主要表现:首先,隐藏、销毁或非法开启并阅读他人的信函,其范围涵盖了传统的纸质信件以及现代的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其次,无权领取、扣留或转让他人的信函。此外,未经授权或未按照法定程序直接拆阅他人的电邮、短信等通信内容也属于
违法行为。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通信自由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个人若实施以上所述的行为,且
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判定为
犯罪,并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法律对这些行为的明确规定,其目的在于确保公民能够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安全地进行信息交流,维持社会的正常运作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