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涉及到侵占农民耕地的情况时,相关补偿款项理应合理分配至该区域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手中。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当
承包田地遭受合法征收或征用时,
土地承包经权人有权利按照实际情况获取相应的补偿。此补偿项目覆盖范围广泛,涵盖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贴费用及地面附着物与青苗修复
赔偿费用等方面。然而,土地补偿费用将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其中主要部分应公平分配予因
土地征收而失去
土地使用权的当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至于安置补贴费用,则是以农业人口数量为基础进行核算,旨在保障被
征地农民在新的居住环境下的基本生活待遇;除此之外,剩余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修复赔偿费用将直接支付给权益拥有者。不同地区的补偿方案及支付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执行需遵循当地政府制定的征地政策以及法律
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