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都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征用,然而,其中涉及到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繁琐的程序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征用唯有在符合
公共利益需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例如:军事保卫、交通运输、水资源管理、能源开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此外,此类征用行为还需得到国务院的正式批准方可执行。在整个征用过程中,必须向被征用人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具体包括
土地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任何未按照法定程序擅自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征用的行为均属
非法行为。若被征用人认为其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